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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簡述區分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的意義

            2019-09-10 09:1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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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經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及規則的合同。如我國《合同法》所規定的15類合同,都屬于有名合同。除《合同法》規定之外,一些單行法律也規定了一些合同關系,如《擔保法》中規定的保險合同,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合同等。

              所謂無名合同,又稱非典型合同,是指法律上尚未確定一定的名稱與規則的合同。無名合同傳統民法又稱為非典型契約,例如廣告中使用他人肖像、瘦身美容、信用卡、加盟店、企業咨詢等現代新型合同都是法律沒有規定的無名合同。從原則上說,合同法不僅不禁止當事人訂立無名合同,而且還鼓勵當事人訂立無名合同。合同法關于有名合同的規定,并不是代替當事人訂立合同,也不是要求當事人必須按照有名合同的規定來訂立合同,只是要求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,才適用合同法的規則。

              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區分的意義主要在于兩者適用的法律規則不同。《合同法》第124條規定:“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,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,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?!边@就確定了無名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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